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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花夕拾燕窝(《朝花夕拾》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admin 2024-03-11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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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1. 朝花夕拾全文
  2. 朝花夕拾《阿长与山海经》读后感
  3. 朝花夕拾内容概括和精彩部分

一、朝花夕拾全文

第一章家乡的野菜第二章采蕨菜第三章菜豆花第四章锅锅宴

第五章看电影第六章春妮子第七章眼镜纪事第八章魔芋

第九章魇第十章山地颠轿第十一章水搭伴第十二章咂酒

第十三章火工和尚第十四章端午节第十五章看川戏第十六章糍粑

第十七章校歌第十八章鬼工第十九章黄齐老爷第二十章小甲

第二十一章保保第二十二章记忆松溉第二十三章包谷面第二十四章草蛐蛐儿和灶居子

正文第一章家乡的野菜

春天,蔬菜的种子才下地,挣出几片怯怯的下芽。这时,野菜却遍山遍野地长起来了。

“三月三,茼蒿下米汤。”茼蒿最先出来。茼蒿有一股很烈的中药味,街邻据此称可治昏病。祖母常采来炒着吃,我却不大喜欢。周作人引用顾禄的《清嘉录》云:“因谚有三月三的蚂蚁上灶山之语,三日人家皆以野花置灶陉上,以厌虫蚁。”这是吴地的习俗,我们松溉却用茼蒿。摘几片茎叶,放在灶头碗柜,能拒虫蚁,特别是偷油婆(蟑螂)。

茼蒿不多,生存期也短,二十来天就过去了,常有乡下小孩子用篮子盛了来叫卖。不论斤两,一束一束地栓了,几分钱一束。“茼——蒿——菜哎——”尖嗓子,声调极高,脆,长声悠悠。最后一个“哎”字拔上去,颤一颤,滑下来,极有音韵。我不爱吃茼蒿菜,却爱听这叫卖声。现在这种菜很少见了,长在地里,多半被人锄去;长在野地,谁也懒得去采。今年春天见学校门口有人卖茼蒿,洗净了散放在篮子里,几乎无人问津。许多人不认识这是什么菜,卖菜的青年解释说:“茼蒿菜,治昏病呢。”想来,他小时侯也沿街叫卖过茼蒿吧?

湿踏菌是小孩子吃的玩意儿,似乎并不属于菌类的一种,而属苔藓类了。春天雨水多,潮湿,湿踏菌是水气的产物,在背阴的地方贴青石长了,象苔藓,却呈半透明。湿踏菌本身没什么味道,但极润极柔,入口即化。采来,洗净,在开水里滤一滤(不能过久,久了,就会化成水),拌上酱醋辣椒,不能下饭,也不能填饱肚子,但可以吃着玩儿。

这是小孩子的宠物,大人极少属意于此。但因为废佐料,轻易不得食。街坊上倒有一个大人爱吃,陈三伯。他是大地主的后人,本来在外地教大学,文革时被发配回乡。他一边吃湿踏菌,一边捧着《毛选》细看。看到兴致处,猛夹几箸;愤怒时,弃箸叹息。这在我们看来,非常有趣。这样一个认真学习《毛选》的人,怎么可能是“现行反革命”呢?陈三伯后来又回去教书了。不知他现在还吃不吃湿踏菌。他要是吃湿踏菌,一定会想起那段生活的。

窄耳根又叫猪鼻孔,可是形状既不象耳朵,也不象鼻孔。每年开春耙田,田边地角极多。我原以为这是故乡的特产,后来到过很多地方,才知道到处都有,但我仍愿意相信它是家乡的野菜。摘耳根应该凉拌了吃,有股闷鼻子的怪味,很多人吃不惯;但也可以晒干了泡茶喝,据说可以消食,饭后饮之最宜。我们那时是常常在田边采来,就便在水田里胡乱洗了,入口生吃,味略酸,生津,可以当得零食了。

有儿歌云:“摘、摘、摘窄耳根,一摘摘到大河礅,捡到一根花头巾。花头巾,想我还,要请姑娘坐花船(即花轿)。”我们那时常唱,却不大理会歌中的意思。

春天将尽,天气热起来。满天星在路旁地边“滋滋滋”地冒出来,一夜之间就铺满空地,浓密的小圆绿叶儿,不留一点空隙,一大片一大片,看着让人心里凉丝丝的。满天星是开花的,开小白花,但极少,只有米粒儿大,藏在叶子底下,不易发现。祖母说,天上的流星掉下来,就变成满天星的一粒小花(所以叫满天星),这找着了,就会娶个漂亮勤快的媳妇。于是,我常到地头去找,一找找老半天,有时找着一粒,就满心欢喜地交给祖母看。祖母郑重其事地收起来。谁知,到了夏天,她却用这些小花泡茶给我喝,说是清热降火呢。我也并不计较,来年还去找。

满天星茎叶太娇嫩,经不得炒、炖,不能单独作菜,只能用来炒鸡蛋、包饺子,添一味清香,并不作裹腹之用。

正文第二章采蕨菜

小时候,我寄住在外婆家,外婆家靠着一座大山,叫黄瓜山。有山就能长蕨菜,每年三、四月,遍坡都是。

外婆那儿,古风里有一种习俗:采蕨定亲。所以本地人也把“采蕨”叫做“采亲”。每年蕨菜长满山坡的时候,满娘(姑娘)们,都打扮得漂漂亮亮,扎着鲜艳的红头绳,挽了精致的竹篮,上山采亲。

采着采着,就会采到缠有红布带的蕨菜,红布带是大仔(小伙子)栓上的。这时,那大仔往往就在近旁,吼歌子呢,吹笛呢,喊山呢。满娘乐意,就红了脸把红布带蕨菜采在篮子里,红头绳扯下来往地上一扔,扭身就走。大仔就乐颠颠地把红头绳揣进怀里,对着满娘的后影儿高声唱:

红布带,红头绳,满娘羞得不见人。今天躲,明天哥,后晌咱俩一个窝……

刈麦的时候,大仔就帮女家刈麦。麦刈完了,如果女家中意,插秧时还留下,就算是这家的女婿,可以迎娶新娘子了。成亲那天,红布带蕨菜高高悬在门楣,远远近近的人就都来喝喜酒。

可惜,这种习俗到了我外婆这一代,早已不盛行了。只有关于这事的歌谣留下来,供村里的细仔(小孩)撅着光在尘土里尖声尖气地唱:

蕨菜蕨菜象根筷,两根合起好拈菜;蕨菜蕨菜系根绸,满娘嫁在东湾头……

后来,读了书,识了字,偶尔翻开《诗经》,见到采蕨的句子:

陟彼南山,言采其蕨。未见君子,忧心惙惙。亦既见止,亦既觏见,我心则说!

想来,这借采蕨会情郎的诗句,就是描述这种习俗的吧!

蕨菜本来是很平常的野菜,采回来用碱水泡,去其苦涩,然后晾干,可炒,可炖,可煎麦粑,也可用盐腌制起来,装进坛子,能吃到第二年。因为多,贱,日子艰难的时候,蕨菜大多与其它杂粮作山民度饥荒用。后来日子红火了,蕨菜却再也离不得,家家厨下仍装了几大坛子。

像其他地方的针线活一样,这里的满娘的本事全在蕨菜里头。同样的蕨菜,不同的做法,加不同的佐料,能干的满娘能制出二三十种花样来,使一家人整年吃蕨菜都不会厌口。

虽然平常,但蕨菜却是农家走亲串户必备之物:麻糖、糍粑、蕨菜、双黄鸭蛋。四色礼品,缺一不可。既朴素,又体面。

后来,蕨菜又进了城,一束一束的用细绳栓了,摆在店里显眼的地方。店门外还要挂一块大招牌,白底黑字:蕨菜。

近年,家乡又办起了蕨菜加工厂,加工成盐蕨菜、酸蕨菜、酱蕨菜、蕨菜辣丝、蕨菜豆豉……蕨菜竟伴随家乡人民走向了全国,走向了港澳东南亚,被称着山珍。

虽然是山珍,因为并没有人特意去种,所以还是野菜。

正文第三章菜豆花

现在的孩子,还有谁会唱这首童谣呢——

“推磨儿,拉磨儿,磨豆花儿,请大娘,大娘不吃菜豆花,打烂沙锅‘嘣、嘣、嘣’!”

在我小的时候,菜豆花可是稀罕的物什呢。记得在那时,家里来人来客,爸妈经过艰难的合计,总是说:“磨菜豆花吧。”我们姐弟几个就很勇武地争着去推磨。

菜豆花是很经济的。豆子磨成浆,入锅煮,同胆巴点了,沉淀,滗去清水。然后和了蔬菜和少量的肉末,加上佐料红烧,味道鲜美得很。在那时的我看来,便是天下第一菜了。菜豆花既节约开支,又顾全了主人的脸面,所以那会儿待客,它总是主菜。

我们家是不常吃菜豆花的。一家九口人,老老小小。爸妈在镇修缮社做工,每月拢共七十多块钱。大姐可以挣工资了,但弟妹都还年幼,只好留在家里做家务。我们总盼着能吃上一顿菜豆花,年节是一定的,心急也不能早到,便盼来客。每天早上一起床,就到门边去看,看门框上吊下蛛网没有:“想不忙,早起床;蜘蛛门前吊,晚上有客到。”

有时,果真就有客到了。我们家几经搬迁,亲戚渐渐疏远,常来的是舅舅。舅舅的衣着,即使在我们这个偏僻的小镇,也显破旧。但他总是笑着,从口袋里掏出新鲜的山货,教我一些有趣的东西。有一次,他教了我这首童谣。我问他:“为啥‘大娘’不吃菜豆花呢?”

舅舅笑了:“这是反话呀。说她抢得凶,把沙锅碰翻了。”真的呢,这么美味的菜肴,不抢翻沙锅才怪!

说来不相信,菜豆花还能治病!那时,我拉肚子,痛得厉害,一天拉五次,人都脱形了。找医生看。打针,吃药,全没用。什么也不能进口,却想吃菜豆花。父亲说:“拉肚子呢,咋吃得?”母亲却心疼了:“看孩子怪可怜,煮一顿吧。”终于破例煮了一顿菜豆花。我一口气吃了三大碗,小小的肚子撑得滚圆。第二天,病竟不治而愈!

跑去告诉医生,医生不信。我记得那是个老人。他抚着自己的秃顶,连连摇头:“怪事,怪事。”

就这样,菜豆花伴随了我的整个童年。后来,日子好过起来,不经意中,菜豆花慢慢地从饭桌上消失。要推磨,要煮,要用胆巴点,还要加蔬菜红烧,谁也懒得去费这一番工夫了。再后来,我们搬离了小镇,住进了城里。菜豆花连同那个磨豆子的笨拙的石磨,永远只是记忆了。只是偶尔举箸,还会想起那首童谣,若有所失。

这年春节,搭车从某县城过,看到路边一副大招牌,右下角一行小字:“菜豆花。”那么小的字,又在毫不起眼的位置,我却一眼就看到了。赶紧下车,要了一碗。菜里加了火腿,腊肉,香菇,黄花,油汪汪地诱人。夹了一口,味道竟大不如前。几箸下来,终于败了兴,怅然而去。

已非斯时斯地,没有了当初吃菜豆花的心境,就算是原来的味道,也不再是原来的菜豆花了吧?又怎能品尝出其中的美味呢?

正文第四章锅锅宴

我现在对于小时候冬天的记忆,仿佛就只有“锅锅宴”了。

那时,冬天常常下雪的,家里总生了一个用破瓷盆糊的小火炉。

炭,是炉渣堆里捡来的。傍晚,一家人围了火炉,通红的炉火映了各人的脸,都暖暖的。炉火上炖一只乌黑的缺耳朵的小铝锅,翻滚的水,一小撮盐,几滴油,少许干辣子——这就是锅锅宴了。

说是“宴”,实际寒碜得很。那时并没有什么吃的,就萝卜还贱,零卖两分钱一斤,整挑买只算一分五。我们家总是成挑买的。大部分切了,挂在屋檐下,制成风萝卜干,使得一年四季都有菜吃。小部分堆在屋角,供冬天的食用了。傍黑,洗净,一片一片切了,莹白地在烧箕里盛着,上面滚着些火的红光,在人的心里映出些暖暖的渴望。

待到身子烤暖和了,水也便烧开了。把那一块块白玉投进去,不一会儿香气就钻了出来,满屋子的空气也都有了生气,活起来。若是爸爸先前还讲着故事,这会儿也停了下来。大家都静静地聆听铝锅里“啪啪啪”的歌子,心里有种痒酥酥的快活。

有时,能有一小撮葱花,最好的时候,汤里甚至能有几根肉摊上卖剩的骨头,洒上些姜末,那香味就愈飘得悠远。仿佛整个冬天都在这股暖融融的香味里愉悦的呼吸。

煮熟了,揭开盖子,一股白气冲上来,对面的人影便如在水面一般晃荡,仿佛醉汉立不住脚。白气散开,是一片一片的白玉,在清幽幽的汤里半沉半浮着。大家看着,就都举箸。

这时,我记得,有一次爸爸还吟了几句:

“清水浮白荷,

玉泉涌珍珠。

而今夹一块,

三月不食肉。”

边吟,还边摇筷子晃脑袋。

其时,正是“文革”后期,爸爸“走资派”的帽子还戴着(他戏称节约了买帽子的钱),上班之余,居委会安排他扫大街。妈妈从火柴厂要了些材料回家,让我们几姐弟糊火柴盒,以补贴家用。糊一百个火柴盒,才两角钱。爸爸小诗的最后一句,倒是实情。

可是,每晚围着炉火,这一切就都抛在了脑后。

我人小,够不着,面前放一只碗,都给我夹。爸爸每夹一块,就说:“来,吃块鸡腿。”“给你个燕窝。”一会儿就堆了一大碗,往往倒比父母哥姐吃得多些。有一次,邻居杨二娘疑惑地问三姐:“昨晚你们煮什么吃呢?又是鸡又是鱼的。”我在一旁不禁大笑。

但这并不是吃着玩儿,而是代替晚餐的。

我就吃着萝卜长大了。邻居都说我们家的孩子长得水灵,想来就是吃萝卜的缘故罢?

整个冬天,我们家的炉火都是暖暖的。

正文第五章看电影

七十年代初,文化正被革着命。那时,乡下是难得看场电影的。

偶尔放一场,四乡八井的人都来看。

看电影的场景很热闹。男女老幼,密密麻麻挤满坝子。电筒是奢侈品,火把便成了主要的照明用具。砍一截青竹,塞块破布,桐油是自家榨的。天黑时,四面八方都有灯火往这里来。乡下没有专门的放映场,常常是借了队上晒谷子的坝子。坝子很大,能容纳八、九百人,这是那时集体经济的特点。近点的,带张竹凳;远点的,席地而坐。

片子不会有什么新鲜的内容。“中国的新闻简报,越南的飞机大炮,朝鲜的哭哭笑笑,阿尔巴尼亚的看了莫名其妙。”赶了十几里地,往往还是八百年前看过的老片子。一群人却张大了嘴,瞪着眼,看得有滋有味。看到兴起时,便把巴掌拍得“啪啪”响。

然而,对于青年男女,看电影的乐趣却不在看电影,而在电影之外。在乡下,难得有集会,青年男女交往颇不便。除了赶场,便是看电影了。赶场在白日,且人多眼杂,不敢动手动脚。看电影却在夜晚,且是露天,四周就是野地,没有限制。大队一通知看电影,青年男女便早早收了工,回家冲个澡,穿戴整齐,兴冲冲地出门邀朋唤友。

到了放映场,这边那边打招呼递烟,往人群里瞄自己期待的身影,说话大声武气,乱得一塌糊涂。电影开映好一会儿才静得下来,已是一对一对地坐了。这时且不忙离开,先说说情话,于暗处掐掐对方的丰臀。因为还有晚到者往这儿赶,不敢去野地里亲热,怕人撞见。

电影映了一半,人群开始悄悄浮动。有人佯称:“二娃子,走,屙尿。”便有青年男女溜下坝子,借着夜幕的掩护,相偎着亲热起来。这时,往往有细崽恶作剧,偷偷捡了土块,投向那一对黑影,然后跑开,捂嘴窃笑。那一对便悠然分开,慌忙回顾,却不敢声张,赶忙换个地方。

这种约会不能成为秘密。父母知晓,每次放电影,少不了一阵争吵。“去嘛!回来不打断你的狗腿!”子女却硬起,宁愿一顿打,也要偷跑了去。

后来,队上就组织了“精神文明清查小组”,专门在放电影时值勤了。抓到过几队,罚款,且在下一次放电影时,在喇叭里通报出来,以示警告。看电影的人便奇怪地少起来。

幸喜不久,“文革”即告结束,又包产到户,办起了乡镇企业。

有了钱,青年们一致要求修个电影院。电影院修起,青年男女就公然在电影院出双入对了。

正文第六章春妮子

故乡小镇松溉,镶在川江边的一个山垭口里。石板街行至江边陡然一跌,石阶一级一级地矮下去,是一个小小的码头。码头上整日里栓着几只破旧的木船,只一艘短途载客的机帆船来来往往。

我们家就在码头上,是座小木楼。一半骑在坎上,一半却探出来,由几根木柱撑着。夏天,江水常常涨到木楼下。我每天就靠在木楼窗前往江上望。水鸟,白帆,纤夫,上下客船的鼎沸人声。这天,就看到码头上多了一条与众不同的木船——它是带乌蓬的!乌蓬船旁还依着一只小小的渔船,怕连一个人也载不动呢。

我就注意起这条乌蓬船来。

早上,小渔船由一个中年汉子撑了,往下游河湾里荡去,撒下钓钩。乌蓬船尾一个小灶便升起了袅袅的炊烟。一个瘦小的女孩拖着大辫子,猫着腰在那里弄早饭。淘米水在船舷边“哗哗哗”地激起小水花。她一会儿弯进蓬里,一会儿又出来,大辫子在脑后悠悠地起伏。有时,湿柴冒出的浓烟熏得她大声咳嗽。等中年汉子撒完钩回来,靠好渔船,早饭也做好了。中年汉子就端了一个大海碗蹲在船头呼呼地吃。女孩却进到了舱里。吃过饭,中年汉子照例又上街卖前一天收获的鱼儿。并不多,只几斤吧,但可以换回一天的伙食了。汉子回来时,照例还拎一包中药。船上什么人病了?我没见着。中午,黄昏,这父女俩就上渔船,到河湾收钩。回来,船尾又升起了炊烟。

这天,舅舅从乡下来了。奶奶说,买条鱼吧。我抢着说:“我去!码头上有条小渔船呢,那里有鲜鱼卖的。”

我揣了钱,跳下台阶,向乌蓬船跑去。到了。那女孩在船尾熬着药,我踌躇地站住了,在河滩上探望。蓬子里半躺着一个中年妇女,腆着肚子,额上包着一张很大的蓝格帕子。这是她母亲吧?怀着孩子,可是又病了。

那女孩终于注意了我,放下手中的蒲扇,说:“小孩,干什么呢?”小孩!你大我多少呢!我心里说,可是还是告诉她:“买条鱼。”谁知她挥挥手,说:“没有了!”我颓丧地转身要走,蓬子里的母亲却说:“春妮子,后舱那条卖给他吧。”原来她叫春妮子!

我站住了,听到春妮子说:“妈,这条是留给你补身子的呢。”母女俩在那里嘀嘀咕咕一阵,春妮子从船尾走过来,气冲冲地说:

“卖给你!”

她瞪着我,脸涨得通红,穿一件蓝布碎花小褂。额前一绺刘海。

耳垂下的颈项上点着一颗小小的黑痣。我无端地觉得这颗黑痣分外地美丽。

中午,奶奶做了一碗豆瓣鱼,香喷喷地端上桌。可是我连碰都不碰。奶奶觉得奇怪,要摸我的额头:“病了?”我躲开了。想起春妮子涨红的脸,想起船舱里那位母亲,她中午没有鱼吃了。奶奶真是的,为什么要买鱼吃呢!

我又来到窗前。

乌蓬船又升起了袅袅的炊烟。那一家子还是那么平静地生活着,并没有因为一条鱼的被卖掉而有所改变。

有时,父亲上街了,春妮子就在船尾洗着衣裳。一边洗,一边在“哗哗”的水声中锐声唱起歌来。那歌声象小船一样起伏着,宛若水面闪闪的银光,荡满码头。有时,她拎着一个长颈玻璃瓶到街上来买酱油,塑料凉鞋(在船上她总是光着脚的)在石板街上踏出清脆的乐音。我就站在街沿上看她。有一次,我见她在吴二伯的杂货摊前站了很久,拿起一根鲜亮的红绸绳,翻来覆去地看着,却终于轻轻地放下了。这红绸绳扎在她的大辫子上,一定很漂亮的。可惜,后来却被前街的杜二姐买走了。

我想,我有钱了,一定给春妮子买根比这好看十倍的红绸绳。

我这样憧憬着。

可是,有一天,乌蓬船不见了。原来泊船的地方飘着几片烂黄的菜叶。

他们到哪里去了呢?

后来听说他们是叫“革委会”的人赶走了。说是不能卖鱼呢。

怪不得前几天见几个“红袖笼”上了他们的船。

……这已是十多年前的事了。后来我再也没见着他们。只是在忙忙碌碌的空隙,还会想起那条乌蓬船,想起那个叫春妮子的女孩。

故乡我倒是回过一次,修了很多楼房,码头也大变样了,新添了两艘大客轮。那么,春妮子怕是早已不以打渔为生,而住上了楼房了吧。

说当她也还是小孩子的时候。街坊有位吴三伯在外地贩卖私盐,给人家诬着盗贼,抓进了监狱,被判斩首。狱卒知道他是冤枉的,同情他,于是给了他一个逃生的办法。说侩子手是他的哥们,斩首那天,他请侩子手下刀之前先在吴三伯的脸上拍一下,然后举刀,吴三伯就乘侩子手举刀而未落的时机,拔腿就跑。自己和其他狱卒只假装追一下,让他逃脱。吴三伯眼看伸冤无望,这也是没办法的办法,只好答应照办。谁知,到了行刑那天,这一招竟然奏效,吴三伯居然逃脱了!

吴三伯既然是死囚,当然不敢回家,于是逃到很远的外地,依然做他的贩盐生意,还在外地又娶了老婆,生了孩子。

幸喜几年后革命党推翻了满清王朝。于是吴三伯就想回小镇来看他原来的妻子吴三婶。

吴三伯回到家,原以为吴三婶会万分欢喜。谁知,吴三婶看到他,却惊恐无比,道:“你,不是被斩首了吗?”

吴三伯于是把他如何逃脱,并在外地躲了几年的事情讲给了吴三婶听。吴三婶无论如何不相信,还说她早已把吴三伯的尸首埋葬在了后山。这下可把吴三伯搞糊涂了,他坚信一定是吴三婶弄错了,因为自己这几年的生活是真实而实在的啊!

吴三婶进内拿出一件血衣,告诉吴三伯:“埋葬你以后,我特意留下你斩首那天穿的衣服做为纪念。”

吴三伯一看血衣,立即想起,原来,那天侩子手的钢刀在自己的脸上一拍,自己一激灵,想跑,腿却早已跪酸麻了,未及起身,早已身手异处——自己是早已死了!

心念一动,吴三伯立即化为一摊浓血。

奶奶说,一个人死了,还以为自己活着,就会变成魇,在人群中象普通人那样过活。只有知道真相的人,拿着确凿的证据,告诉他,他早已死了,他才会真正地死去!(至于侩子手用钢刀拍吴三伯脸这一节,奶奶解释说,侩子手杀人之前都要用钢刀突然拍一下犯人的脸,犯人不备,一激灵,就会不觉伸长脖子——正好伸出来让侩子手砍!)

听了奶奶这个关于魇的故事,我竟然觉出前所未有的恐怖,对于白天也害怕起来。开始注意观察我身边的人是否有异相——有时觉得某人的一手一足都象魇呢!

当然,我最害怕的是某天突然有一个人走过来,拿出某个我目前尚未知的证据,对我说:

“喂,你早已死了!”

乖乖的东!

正文第十章山地颠轿

八里一音,十里一俗。

真是这样的。外婆家离松溉不过二、三十里地吧,那里的习俗却是别样的。

外婆家背靠黄瓜山,地处山地。山地人家迎亲,还依旧俗:抬花轿。抬轿必颠轿,因是山地,便别有情趣。

新娘子早在头一天就已经断食。一是无法方便——中途不能下轿,二是免得颠轿时呕吐。一大早,梳洗整齐,罩了红盖头,静待迎亲队伍。

花轿来了。由一个漂亮机灵的白胖童子作押轿郎——童子坐过的花轿,新娘再坐,婚后必得贵子。花轿,一例的轻巧、结实。轻巧,利于爬山;结实,不怕颠。红杠红罩子,轿顶热热闹闹地扎了龙凤呈祥。轿夫全是健壮漂亮的人物,束着红布腰带,斜批红垫肩,一脸抑制不住的快活。

起轿,上山。山路九道十八拐,曲曲幽幽。轿夫们不慌不忙,迈着四平八稳的步子,沿山道一路悠悠摇来。腿上悠哉游哉,嘴上可不闲着,七嘴八舌,逗新娘说话。

“新娘子,坐稳喽,丢了进不得洞房哟。”

“新娘子,把手伸出来给我抠下痒啥。”

有狡黠一点的,从地上捡起一块干牛屎,塞进轿缝,却又惊叫:

“啊呀,不得了,新娘子屙牛屎!”

一路玩笑。却也不寂寞。

新娘子出门前照例受过母亲的教导,不能开口说话,不然,一过门,两口子有吵不完的架。

轿夫门见这招不灵,也不懈气。有口音亮点的,就唱起了小曲:

小郎今年刚满十,

娶进一个大阿姊。

(哎哟!)

阿姊长得乖又乖,

可惜小郎不晓爱。

(哎哟!)

阿姊要他摸奶子,

他说他不吃奶水。

(哎哟!)

阿姊要他解裤带,

他说屋里没尿罐。

(哎哟!)

……

轿夫们大声吼着“哎哟”,合着节奏,轿子上下起伏。新娘子听得又羞又有趣,想看看唱歌的人,却不敢掀开轿帘,只轻轻揭起盖头,从轿缝里偷眼看那一个个青乎乎的光头。

突然,轿子猛一颠,新娘子差点跌出轿去——原来下山了。轿夫们一手扶轿杠,一手叉腰,喊着号子,快步跑起来。那号子也喊得有名堂:

“杭育!杭育!

(前面喊)天上明晃晃。

(后面应)地下水凼凼。

杭育!杭育!

(前面喊)天上有老鸹。

(后面应)地上有道拐。

杭育!杭育!”

原来,后面看不清道,得前面不断提醒。

山路窄,且曲,不平,七扭八拐。偏偏轿夫故意抬高脚步,纵情疾跑。轿子便像浪里的小船,七上八下,摇摇摆摆。新娘子歪过来歪过去,五脏六腑都翻江倒海起来,又不敢开口,只死命地抓住轿杠。

正跑间,前头轿夫锐声喊:“天上亮光光。”后头急应:“地上树桩桩!”喊罢,轿杠一下子顶在树上,轿夫猛收住脚,轿子便突地顿住。轿子里一声尖叫,人不曾跌出来,倒滚出一只千层底绣花布鞋。

轿夫们便哄然爆出一阵大笑,拾起新鞋,揣进怀里。

一路跑跑停停,停停跑跑,轿夫们越颠越高兴。脚步忽快忽慢,忽左忽右。轿杠也一会儿换到左肩,一会儿换到右肩。远远地看,花轿便像一只翻飞的花蝴蝶,一路翩翩。

新娘子一上午的精心打扮全部报废。待到拢得婆家,已是乌云散乱,胭脂不匀。掉了一只鞋,当然下不得轿。没奈何,新郎掏出红封,向轿夫们“买”下新鞋,由伴娘给新娘穿上,才扶出花轿。还未过门,已吃了一回做媳妇的苦头。

二、朝花夕拾《阿长与山海经》读后感

关于《山海经》,鲁迅只是随口的说说罢了。但没想到大字不识一个的长妈妈竟用自己的钱买了《山海经》。正如鲁迅说的有些事别人不肯做,或不能做的事,她却能够做成功。以下是我带来的阿长与山海经读后感,希望对你有帮助。

朝花夕拾《阿长与山海经》读后感篇1

作家的生命是由作品组成的。有的作品如同毛发,没有它们,对于这个人几乎没有损害;有的如手脚,失去了会很痛,但仍然不失其本性;有的则如心。《朝花夕拾》就是鲁迅作品中跳动的心脏。

《阿长与<山海经>》就选自鲁迅的散文集《朝花夕拾》。在这篇散文里,鲁迅先生回忆了他儿时的保姆阿长,一个普通、平凡的封建社会的农村妇女。一件件儿时的往事在笔下流淌时,一个普通、善良、质朴又有些迷信的封建社会的农村妇女形象就浮现在读者面前。30多年的岁月流失了,却不能抹去鲁迅先生对茫茫人海中的一个平凡生命的记忆。

鲁迅先生在平淡的语气下隐含着的深情,深深地打动了我,也使我重新反思自己的存在。现实的物质社会是如此的丰富,燕窝鱼翅、汽车飞机、高楼大厦,应有尽有;现代的科技是如此的发达,想得到的,几乎都可以得到。可是现代的人们却迷失在自己创造的辉煌中,逐渐地失去了对普通生命的关爱。可以邻居数载却一无所知,可以围观以强凌弱却无动于衷,可以见死不救作壁上观甚至落井下石。人的善良几被贪欲栽伐殆尽,难道这就是我们“现代化”的全部?

历史人物之所以伟大,正在于我们可以因他而深刻地意识到自身的存在。鲁迅就是这样一个人,他没有把黄金世界轻易地预约给人类,却以嫩烧的生命,成为了千千万万敬慕者的精神的火炬。因此,没有一个人像他一样获得更为辉煌的战绩。他所凭仗的仅仅是一支“金不换”,便在看不见的但却是无比险恶的战场里,建树厂超人的殊勋。

鲁迅先生对普通生命的关爱打动了我,也激励了我。

朝花夕拾《阿长与山海经》读后感篇2

这篇文章讲述的是鲁迅小时候和阿长在一起的故事,它真实的表现出长妈妈的性格特点,也无不充满着鲁迅对长妈妈的怀念之情。

长妈妈是一位经历沧桑的人,她不仅迷信,而且还有麻烦的礼节。她有许许多多鲁迅并不喜欢的习惯,她喜欢“切切察察”、喜欢“告状”、睡觉爱摆“大”字等;接着写她懂得的许多“我听不耐烦”的规矩。比如元旦、除夕吃福橘、人死了要说“老掉了”等,再加上当鲁迅知道是她“谋杀”了那只隐鼠,使鲁迅对她不仅仅是烦厌,还有憎恶!直至后来,长妈妈帮鲁迅买了他梦寐以求的《山海经》时,对长妈妈产生了敬意。

关于《山海经》,鲁迅只是随口的说说罢了。但没想到大字不识一个的长妈妈竟用自己的钱买了《山海经》。正如鲁迅说的有些事别人不肯做,或不能做的事,她却能够做成功。长妈妈,这个劳动妇女,朴实善良的她,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长妈妈并不是是很好看,但这并不能掩饰她的淳朴善良和待人真诚。

长妈妈的离去令人怀念,但鲁迅连她的姓名都不知道,使他感到惭愧。

有这样一些人,他们在我们的身边默默的陪伴,或许他们的一些行为使你感到厌恶,但他们对我们的爱却是那么的浓,使我们的生活充满了快乐与幸福。就你的老师一样,他会毫不留情的指出你的错误;就像你的家长一样,整天的对你絮絮叨叨;就像你的朋友一样,逼你做一些对你有益但你又不喜欢的事。

珍惜你身边的每一个人,不要到失去了才后悔。珍惜他人对你的爱就是珍惜你自己。当他们对你提出意见时,不要忘了说一句“谢谢”。牢记你身边的每一个人,牢记他们对你的爱,对你的好。这样才不会留下无法弥补的遗憾!

朝花夕拾《阿长与山海经》读后感篇3

阿长是谁?

也许会有人答:阿长不就是那个有百般陋习的人吗?也许还会稍带一句:其实我也很讨厌她。之后便是一连串的“人肉搜索”,批了大半天才完事。

可是,在我们细细想后,不会理解阿长的爱吗?

鲁迅,本不是她的亲生儿子,但是,阿长对他像亲儿子一般,甚至还要好。那些烦琐的礼节,都凸显出了阿长对鲁迅这种无微不至的爱。在初一大早,鲁迅最先接到的不是母亲的礼物,而是阿长那急切的眼神。虽然这样,鲁迅说出一“恭喜”的话后,阿长那祝福语便降星,还强迫鲁迅吃橘子。

也许,会有人说,阿长这样太迷信了。然而,我们细细一品这个情节,就会发现一些东西。

阿长为什么急切地让鲁迅说出恭喜的字眼儿呢?这不是阿长衷心想她和鲁迅一同过上顺溜的日子吗?这字里行间,不正透露着阿长的浓浓的爱吗?

在阿长回鲁迅家那天,竟带给鲁迅一本《山海经》!这对鲁迅是多么大的惊喜呀!一个连把《山海经》念成《三哼经》的人来说,是多么大的困难呢?况且当时的《山海经》是十分难找的,又有谁知道阿长付出了多么大的努力呢?

然而现在,像阿长般真情实意的人都很少,又有几人能真做到“爱”呢?又有几个人能像阿长一样“爱”得如此真情呢?又有几个人能像阿长一样通过巨大的努力来表达自己的爱呢?是呀!世界少了几位像这样的人。

是呀!爱呢?

是呀!爱都去哪了呢?

朝花夕拾《阿长与山海经》读后感篇4

阿长,一个并不华丽却温暖的名字,我不知道她拥有什么,哦,还有那颗纯朴,善良的心。

这篇文章讲的是鲁迅对儿时保姆“阿长”的回忆,她不仅不识字,还有些迷信愚昧,连真实的姓名都不为人知,然而,在鲁迅先生的笔下,“阿长”这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人却变得不普通,不平凡了,甚至拥有伟大的神力了!

读了这篇文章,知道了阿长长什么样子后,我有些失望,在我印象里,阿长这个名字,应该是一个温柔,纤瘦的形象,可是,却偏偏是一个又矮又胖,唠唠叨叨的老妈子,然而就是这样一个朴实的形象,才让我感受到这篇文章是真实的。

长妈妈有些习惯很招人烦:唠唠叨叨,“大”字形睡姿,种种封建古怪礼节……文章并没有介绍阿长怎么怎么好,呈现在我们眼前的,就是这样一个活在生活中的阿长,慢慢地,我对她有了好感,她相信许愿,相信梦想,带着一颗纯真的心在这个复杂的世界中生活。

最令人感动的,就是长妈妈买《山海经》那段了,一般来说,识字的人都很难买到书,谁知道她走了多少路,问了多少人,去了多少店?她竟然把“山海经”念成“三哼经”,她是怎么向别人打听这本书的?

总之,这个“阿长”虽然有很多缺点,像个小孩子,但这都无关紧要,因为她有一颗到死都善良的心,那永远值得我们学习。

朝花夕拾《阿长与山海经》读后感篇5

《阿长与山海经》出自鲁迅先生《朝花夕拾》里的一篇回忆性散文。与鲁迅先生大多数的揭露世道残酷的文章不一样,《阿长与山海经》写的与家里的保姆长妈妈相处的情景,看似平常的`事情,却表达了鲁迅先生对长妈妈感激、尊敬以及思念之情。文章也描写了长妈妈善良、朴实而又迷信、唠叨的性格。

最打动的的我自然是主角长妈妈,写作手法是鲁迅先生常用的先抑后扬,在那样的时代,鲁迅先生用了抑笔描写自己的感想。阿长对孩子悉心教养,虽然不懂孩子真正内心的想法,有时候还让孩子感觉到麻烦与讨厌,但是她给鲁迅先生——一辈子与文学打交道的文学家,买了他人生中第一本书《山海经》着实让鲁迅先生印象深刻,也倍加感激。长妈妈自己从来没有读过书,可是见到孩子这样对一本书念念不忘,一直想办法买到它。在那个时代,着实不易。

在我们现代,想买一本书不是件难的事。想让我们的家人给我们买本书也不是件难得事。难得是家人能理解我们,知道我们想要什么,不断为我们争取,也不断鼓励我们,我认为这是现代孩子都需要的。就像鲁迅先生需要这本书作为他人生的契机,我们也需要这样的契机,但我的家人已经给我创造出种种让我对生活感到幸福的种种契机。

这是我必须要感谢的,也是我在这本书里与鲁迅先生一齐体会到的幸福与感恩。作者:吴方舒

朝花夕拾《阿长与山海经》读后感篇6

阿长,一个并不华丽却温暖的名字,她只有这个名字,我不知道她还拥有什么,哦,还有那颗淳朴、善良的心。——题记

读了这篇文章,知道了阿长长的什么样后,我很失望,在我印象中,阿长这个名字,应该是一个很温柔的、纤瘦的形象,可是,却偏偏是一个胖而矮,唠唠叨叨的老妈妈。就是这样一个朴实的形象,才让我感到这篇文章是真实的。

长妈妈有些习惯却是招人烦:唠唠叨叨,“大”字形睡姿,种种古怪礼节……全文并没有介绍阿长怎么怎么好,呈现在我们眼前的,就是这样一个真真实实活在现实的阿长。慢慢地,她开始让我又恨又爱。她相信许愿,相信梦想,带着一颗纯真的心在这个复杂的世界中生活。

最令人感动的,就是她买《山海经》那段了,作者没有写这样一个不识字的人是怎么买这本识字的人都很难买到的书的,谁又知道她走了多少路,问了多少人,去了多少店?如果写了,恐怕就不能达到这种效果了吧。她竟然把“山海经”念成“三哼经”,她是怎样向别人打听这本书的?每个人心里都有一个答案,因为每个人心里都有一个长妈妈。这个长妈妈有很多缺点,像个小孩子,但这都无关紧要,因为她有一颗到死都善良的心。

阿长与《山海经》之间到底有多少故事,那是个不能说的秘密,因为“山海经”不存在于阿长的世界,那显得太过复杂,阿长的世界中,只有她与“三哼经”的回忆。

朝花夕拾《阿长与山海经》读后感篇7

我读了鲁迅先生的《阿长与山海经》。这篇文章讲的是鲁迅对儿时保姆阿长”的回忆。她不识文断字,又有些迷信愚昧,连真实的姓名都不为人知。在鲁迅先生的笔下,“阿长”这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人却变得不普通、不平凡了,甚至“拥有伟大的神力”了!

读了这篇文章,我对阿长和鲁迅先生有了新的认识。长妈妈一生坎坷,又渴望生活平安的劳动妇女。虽然粗俗、没有文化又好惹事端,但她心地善良,热心帮忙孩子,奇迹般的给小鲁迅买回了他梦寐以求的《山海经》。她喜欢“切切察察”、喜欢“告状”、睡觉爱摆“大”字等;她懂得的许多“我听不耐烦”的规矩。比如元旦、除夕吃福橘、人死了要说“老掉了”等;最终写了长妈妈“我”买《山海经》的事,并且叙述得很详细。

文章着重写了我幼年时与长妈妈的一段经历。长妈妈是一位保姆,而我对她的印象能如此深刻,可见我对她的感情至深。文章也进一步介绍了她的名字、体形等。文章主体在于围绕《山海经》,写我对长妈妈的感情变化。由最初的我看不起她,最终我对她又有新的敬意。

长妈妈是一位经历苍桑的人,那里不仅仅写她迷信,有麻烦的礼节,并且突出了她的伟大,别人不肯做或不能做的,她却成功了。

文中鲁迅对绘图的《山海经》的渴慕至极,以至于一坐下就想起,长妈妈来问了,“我”也只是随便对她说说,阿长她不是学者啊。可是没想到的是,不识字的长妈妈竟然在一年中仅有的几天告假时间里给小鲁迅买来了绘图的《山海经》!于是“我”“似乎遇着了一个霹雳,全体都震悚起来”,那四本小小的书本,“我”渴慕已久的书,里面画着“我”渴慕已久的人面的兽,九头的蛇,三脚的鸟,生着翅膀的人……

一些平平淡淡的事,一份真真切切的情,长妈妈故去了这么久,她却依然让鲁迅又爱又恨,又敬又畏。在那里我又想起我自我,妈妈整天这样的爱护我、疼着我难道我不应当报答吗

朝花夕拾《阿长与山海经》读后感篇8

本文取自鲁迅先生的散文集《朝花夕拾》,文中讲述了先生幼时与其保姆阿长之间的点点趣事,令人记忆犹新。

文中描述了封建社会下一位普通妇女的形象——长妈妈。长妈妈是一个集缺点与优点于一身的形象,她喜欢在背后与人低头絮语,还竖起两根手指,上下摇动,或点着对手和自己鼻尖,这不禁让我脑中浮现出现代人常用的一个很好玩的:“八卦”,又或许这些家长里短的饭后谈资是封建妇女真实的生活写照吧。长妈妈常爱向母亲告状,夏天睡觉时还常把身子舒展成大字形,一条臂膊搁在先生颈上,一下便占据了大半张床位,那样的睡相,不禁令人啼笑皆非。长妈妈在长期封建社会的感染下,自然少不得些迷信色彩,这也更使得长妈妈这一形象变得鲜活生动真实起来。长妈妈极讲那些繁琐累人的规矩,这也怪不得先生的不耐烦了。每当正月初一的清早,先生便会在长妈妈那极度肯切惶急的注视下向她道“恭喜”,起来后还要吃上个福橘,寓意一年平安顺遂,先生这才算受完了元旦辟头的“磨难”。然而,长妈妈所教的还远不止这些,这使先生和读者感到古怪的同时,还不禁感叹起封建社会来了,在那样约束着,编条着人们思想,禁锢着人们灵魂,笼罩着黑暗与阴霾的制度下,再来看一看长妈妈的形象,便不觉为怪了。因此,文中也不难看出先生对这种封建礼教的教条思想的批判与谴责。

在长妈妈这一形象的塑造中,先生还赋予了她善良与爱的一面。话说先生小时因长久惦念着充满神话色彩且对儿童极富诱惑力的《山海经》,常常念叨不断,长妈妈在听说如此后,即使胸无点墨,却仍将先生的话铭记于心,克服了重重困难替先生寻到了四本。那时的先生该是既惊喜又感喟的吧,因此他在书中感叹道:“这又使我发生新的敬意了,别人不肯做,或不能做的事,她却能够做成功。她的确有伟大的神力。”长妈妈的细心与善良,使我心中对她油然而生出一股钦佩来。

长妈妈,一个封建社会下的妇女,却用她最真的性情与最诚挚的爱和善良,打动着每一个人。

朝花夕拾《阿长与山海经》读后感篇9

走近文学大师,聆听大师的真知灼见;赏读名家经典,感悟文字的点滴精彩。今日,我精读了鲁迅先生的文章:《阿长与山海经》。

这是一篇写人的散文。阿长是鲁迅幼时的保姆,在他的很多作品中出现过,可见鲁迅对阿长的感情之深厚。

文章一开始,简略地交代了长妈妈姓名的来历和家人对她不同的称呼,可见阿长的地位有多么低下。随后又写了她喜欢“切切察察”的毛病、睡觉爱“摆成一个‘大’字”等细节表现她饶舌、粗俗而又不拘小节;又通过她通得许多“规矩”“道理”表现长妈妈的迷信而又善良;长妈妈给“我”讲长毛的故事,让“我”觉得她有一种“神力”。

那天,长妈妈穿着新的蓝布衫回来了,一见面,就将一包书递给我,高兴地说道:“哥儿,有画的‘’三哼经”,我给你买来了!”“我似乎遇到一个霹雳,全身都震悚起来了;赶紧接过来,人面的兽,九头的蛇。。。。。果然都在内。”长妈妈做了别人不肯做、不愿做、不能做的事情,使“我”真正地体会到长妈妈的确有伟大的神力,以及她对“我”的关爱。

作者在写长妈妈这个人物时,并没有夸大长妈妈性格中的某个方面,而是以儿童的心态切入的,通过几件典型的事件写出了长妈妈性格中的优点和缺点,描述了我”对长妈妈的感情经过了一番曲折的变化,使阿长这个人物象更加真实。作者从一开始对阿长的讨厌,到不耐烦,再到对她有种“特别的敬意”,直到最后作者又产生了对长妈妈新的敬意。可以看出,作者采用了先抑后扬的艺术手法,把我对长妈妈的感情写得真实而又生动,层次感极强,这种方式反而让情感更加深沉、动人、令人回味。

阿长,她是一个真实的人。在鲁迅先生笔下,她有许多缺点,但又散发出人性的光辉,是下层劳动妇女的代表,即使是黑暗的社会现实也无法掩盖她的善良、温暖,慈母般的关爱。作者在这篇文章中抒发了对长妈妈的无限的敬意和怀念之情,同也为我们展现出一幅江南风俗画卷。

朝花夕拾《阿长与山海经》读后感篇10

鲁迅先生笔下描绘了很多栩栩如生的人物。这其中最吸引我的,莫过于那个“满肚子是麻烦的礼节”阿长。

我第一次读这个故事时,曾一度认为阿长是一个迷信、唠叨、不通情理的封建社会妇女,她教给鲁迅很多繁琐的礼节和规矩,还有些不讲理。睡觉时摆成一个“大”字,挤得鲁迅翻不了身,踩死了鲁迅可爱的隐鼠,却骗他说是被猫吃了……。当时,我就认为她似乎是全天下爷爷奶奶们的影子,一样的让人心烦。

但当我长大些时,重读这篇文章,这才发现字里行间里阿长的举动无不透露了她的卑微。大家都知道,阿长生得黄胖而矮,阿长的“长”并不是形容词,只是因为叫惯了之前的一个女工,所以才没有改口。阿长也对别人说过她的名字,却无人记得,几乎没有人知道她的身份和来历,然而这份委屈,阿长只能藏在心底,默默承受。为了生活,为了自己那个过继的儿子,我渐渐地有些同情她。

最让我感到惊讶的还是她的质朴与善良。鲁迅十分渴望得到绘图的《山海经》,却没有办法找到,对阿长也只是顺带一提,她却真的买到了这本书。

阿长是不识字的,可见她找《山海经》经历的艰辛,这使得鲁迅对她产生新的敬意。虽是刻印粗拙的本子,却花费了她的心血和精力,所以鲁迅才说这是他得到的最为心爱的宝书。就算后来买了新的,但是仍然改变不了这部书在他心目中的地位,睹物思人,看到这本书,就仿佛见到已故去的阿长,虽然这本书最后遗失了,但阿长却永远活在了鲁迅的心里。

合上书,我细细地回味,思绪万千。这时候,外面传来奶奶的念叨……

生活当中,有这么一群人,他们默默地陪伴我们,却不求任何回报,虽说他们的一些举止可能会使我们感到厌烦,但是对我们的爱却能不经意地从小事中看出来。

愿我们能够真心对待身边的“阿长”们。

朝花夕拾《阿长与山海经》读后感篇11

《阿长与山海经》是鲁迅先生著名散文集《朝花夕拾》中的一篇文章,也是整本书中笔调最温和的,以表达对阿长的怀念。这篇文章主要讲述了鲁迅儿时与阿长发生的一些事。阿长是鲁迅家的女工,通俗来讲就是鲁迅先生的保姆。阿长又称长妈妈,这并不是她的名字,而是先前一位女工的名字,只是叫惯了不愿意改口罢了。先前阿长对别人提起过她的名字,可也无人记得了。她是一个地位低微,不被人重视的人,也喜欢切切察察,满肚子都是麻烦的礼节。但通读完这篇文章后,我意识到,她其实全身都散发着质朴,善良的光辉。

一开始鲁迅先生对阿长是有些空前的敬意的,她给鲁迅讲长毛的故事,在某种情况下,她好像有神力一般。之后这些敬意就变淡了,到最后完全消失,对她产生憎恶之感,因为阿长踩死了鲁迅心爱的小隐鼠。还有一些原因可能是她睡觉姿势摆的像个“大”字,经常会告状等,可我觉得阿长虽然有一些令人不能接受的缺点,但是她是一心想带好鲁迅先生的。比如说,一次,阿长从鲁迅先生那儿得知了他很想要一部《山海经》,于是在告假回家时寻购并回来赠送给了鲁迅。

鲁迅先生只是随口一说,阿长却放在心上,况且阿长不识字也没有扎实的学识,把《山海经》当做《三哼经》,可见她寻购这册书时是有多么的困难。

鲁迅深受感动,从此对阿长充满了感激与敬意。

读完这篇文章,我对阿长感到同情。她是一个青年守寡的孤孀,为鲁迅一家默默地付出了许多,最终却连一个属于自己的名字也没有落下。

我想,鲁迅先生还是心存内疚的,也十分怀念阿长,才会在三十年后专门创作一篇关于她的文章,也算是怀念的一种方式吧。所以我们一定要发现身边那些默默为我们着想,付出的人,感谢他们,尽管他们对你可能很严格,但我相信他们的做法都是有益于我们的,毕竟“良药苦口利于病,忠言逆耳利于行”啊!

三、朝花夕拾内容概括和精彩部分

第一章家乡的野菜第二章采蕨菜第三章菜豆花第四章锅锅宴

第五章看电影第六章春妮子第七章眼镜纪事第八章魔芋

第九章魇第十章山地颠轿第十一章水搭伴第十二章咂酒

第十三章火工和尚第十四章端午节第十五章看川戏第十六章糍粑

第十七章校歌第十八章鬼工第十九章黄齐老爷第二十章小甲

第二十一章保保第二十二章记忆松溉第二十三章包谷面第二十四章草蛐蛐儿和灶居子

正文第一章家乡的野菜

春天,蔬菜的种子才下地,挣出几片怯怯的下芽。这时,野菜却遍山遍野地长起来了。

“三月三,茼蒿下米汤。”茼蒿最先出来。茼蒿有一股很烈的中药味,街邻据此称可治昏病。祖母常采来炒着吃,我却不大喜欢。周作人引用顾禄的《清嘉录》云:“因谚有三月三的蚂蚁上灶山之语,三日人家皆以野花置灶陉上,以厌虫蚁。”这是吴地的习俗,我们松溉却用茼蒿。摘几片茎叶,放在灶头碗柜,能拒虫蚁,特别是偷油婆(蟑螂)。

茼蒿不多,生存期也短,二十来天就过去了,常有乡下小孩子用篮子盛了来叫卖。不论斤两,一束一束地栓了,几分钱一束。“茼——蒿——菜哎——”尖嗓子,声调极高,脆,长声悠悠。最后一个“哎”字拔上去,颤一颤,滑下来,极有音韵。我不爱吃茼蒿菜,却爱听这叫卖声。现在这种菜很少见了,长在地里,多半被人锄去;长在野地,谁也懒得去采。今年春天见学校门口有人卖茼蒿,洗净了散放在篮子里,几乎无人问津。许多人不认识这是什么菜,卖菜的青年解释说:“茼蒿菜,治昏病呢。”想来,他小时侯也沿街叫卖过茼蒿吧?

湿踏菌是小孩子吃的玩意儿,似乎并不属于菌类的一种,而属苔藓类了。春天雨水多,潮湿,湿踏菌是水气的产物,在背阴的地方贴青石长了,象苔藓,却呈半透明。湿踏菌本身没什么味道,但极润极柔,入口即化。采来,洗净,在开水里滤一滤(不能过久,久了,就会化成水),拌上酱醋辣椒,不能下饭,也不能填饱肚子,但可以吃着玩儿。

这是小孩子的宠物,大人极少属意于此。但因为废佐料,轻易不得食。街坊上倒有一个大人爱吃,陈三伯。他是大地主的后人,本来在外地教大学,文革时被发配回乡。他一边吃湿踏菌,一边捧着《毛选》细看。看到兴致处,猛夹几箸;愤怒时,弃箸叹息。这在我们看来,非常有趣。这样一个认真学习《毛选》的人,怎么可能是“现行反革命”呢?陈三伯后来又回去教书了。不知他现在还吃不吃湿踏菌。他要是吃湿踏菌,一定会想起那段生活的。

窄耳根又叫猪鼻孔,可是形状既不象耳朵,也不象鼻孔。每年开春耙田,田边地角极多。我原以为这是故乡的特产,后来到过很多地方,才知道到处都有,但我仍愿意相信它是家乡的野菜。摘耳根应该凉拌了吃,有股闷鼻子的怪味,很多人吃不惯;但也可以晒干了泡茶喝,据说可以消食,饭后饮之最宜。我们那时是常常在田边采来,就便在水田里胡乱洗了,入口生吃,味略酸,生津,可以当得零食了。

有儿歌云:“摘、摘、摘窄耳根,一摘摘到大河礅,捡到一根花头巾。花头巾,想我还,要请姑娘坐花船(即花轿)。”我们那时常唱,却不大理会歌中的意思。

春天将尽,天气热起来。满天星在路旁地边“滋滋滋”地冒出来,一夜之间就铺满空地,浓密的小圆绿叶儿,不留一点空隙,一大片一大片,看着让人心里凉丝丝的。满天星是开花的,开小白花,但极少,只有米粒儿大,藏在叶子底下,不易发现。祖母说,天上的流星掉下来,就变成满天星的一粒小花(所以叫满天星),这找着了,就会娶个漂亮勤快的媳妇。于是,我常到地头去找,一找找老半天,有时找着一粒,就满心欢喜地交给祖母看。祖母郑重其事地收起来。谁知,到了夏天,她却用这些小花泡茶给我喝,说是清热降火呢。我也并不计较,来年还去找。

满天星茎叶太娇嫩,经不得炒、炖,不能单独作菜,只能用来炒鸡蛋、包饺子,添一味清香,并不作裹腹之用。

正文第二章采蕨菜

小时候,我寄住在外婆家,外婆家靠着一座大山,叫黄瓜山。有山就能长蕨菜,每年三、四月,遍坡都是。

外婆那儿,古风里有一种习俗:采蕨定亲。所以本地人也把“采蕨”叫做“采亲”。每年蕨菜长满山坡的时候,满娘(姑娘)们,都打扮得漂漂亮亮,扎着鲜艳的红头绳,挽了精致的竹篮,上山采亲。

采着采着,就会采到缠有红布带的蕨菜,红布带是大仔(小伙子)栓上的。这时,那大仔往往就在近旁,吼歌子呢,吹笛呢,喊山呢。满娘乐意,就红了脸把红布带蕨菜采在篮子里,红头绳扯下来往地上一扔,扭身就走。大仔就乐颠颠地把红头绳揣进怀里,对着满娘的后影儿高声唱:

红布带,红头绳,满娘羞得不见人。今天躲,明天哥,后晌咱俩一个窝……

刈麦的时候,大仔就帮女家刈麦。麦刈完了,如果女家中意,插秧时还留下,就算是这家的女婿,可以迎娶新娘子了。成亲那天,红布带蕨菜高高悬在门楣,远远近近的人就都来喝喜酒。

可惜,这种习俗到了我外婆这一代,早已不盛行了。只有关于这事的歌谣留下来,供村里的细仔(小孩)撅着光在尘土里尖声尖气地唱:

蕨菜蕨菜象根筷,两根合起好拈菜;蕨菜蕨菜系根绸,满娘嫁在东湾头……

后来,读了书,识了字,偶尔翻开《诗经》,见到采蕨的句子:

陟彼南山,言采其蕨。未见君子,忧心惙惙。亦既见止,亦既觏见,我心则说!

想来,这借采蕨会情郎的诗句,就是描述这种习俗的吧!

蕨菜本来是很平常的野菜,采回来用碱水泡,去其苦涩,然后晾干,可炒,可炖,可煎麦粑,也可用盐腌制起来,装进坛子,能吃到第二年。因为多,贱,日子艰难的时候,蕨菜大多与其它杂粮作山民度饥荒用。后来日子红火了,蕨菜却再也离不得,家家厨下仍装了几大坛子。

像其他地方的针线活一样,这里的满娘的本事全在蕨菜里头。同样的蕨菜,不同的做法,加不同的佐料,能干的满娘能制出二三十种花样来,使一家人整年吃蕨菜都不会厌口。

虽然平常,但蕨菜却是农家走亲串户必备之物:麻糖、糍粑、蕨菜、双黄鸭蛋。四色礼品,缺一不可。既朴素,又体面。

后来,蕨菜又进了城,一束一束的用细绳栓了,摆在店里显眼的地方。店门外还要挂一块大招牌,白底黑字:蕨菜。

近年,家乡又办起了蕨菜加工厂,加工成盐蕨菜、酸蕨菜、酱蕨菜、蕨菜辣丝、蕨菜豆豉……蕨菜竟伴随家乡人民走向了全国,走向了港澳东南亚,被称着山珍。

虽然是山珍,因为并没有人特意去种,所以还是野菜。

正文第三章菜豆花

现在的孩子,还有谁会唱这首童谣呢——

“推磨儿,拉磨儿,磨豆花儿,请大娘,大娘不吃菜豆花,打烂沙锅‘嘣、嘣、嘣’!”

在我小的时候,菜豆花可是稀罕的物什呢。记得在那时,家里来人来客,爸妈经过艰难的合计,总是说:“磨菜豆花吧。”我们姐弟几个就很勇武地争着去推磨。

菜豆花是很经济的。豆子磨成浆,入锅煮,同胆巴点了,沉淀,滗去清水。然后和了蔬菜和少量的肉末,加上佐料红烧,味道鲜美得很。在那时的我看来,便是天下第一菜了。菜豆花既节约开支,又顾全了主人的脸面,所以那会儿待客,它总是主菜。

我们家是不常吃菜豆花的。一家九口人,老老小小。爸妈在镇修缮社做工,每月拢共七十多块钱。大姐可以挣工资了,但弟妹都还年幼,只好留在家里做家务。我们总盼着能吃上一顿菜豆花,年节是一定的,心急也不能早到,便盼来客。每天早上一起床,就到门边去看,看门框上吊下蛛网没有:“想不忙,早起床;蜘蛛门前吊,晚上有客到。”

有时,果真就有客到了。我们家几经搬迁,亲戚渐渐疏远,常来的是舅舅。舅舅的衣着,即使在我们这个偏僻的小镇,也显破旧。但他总是笑着,从口袋里掏出新鲜的山货,教我一些有趣的东西。有一次,他教了我这首童谣。我问他:“为啥‘大娘’不吃菜豆花呢?”

舅舅笑了:“这是反话呀。说她抢得凶,把沙锅碰翻了。”真的呢,这么美味的菜肴,不抢翻沙锅才怪!

说来不相信,菜豆花还能治病!那时,我拉肚子,痛得厉害,一天拉五次,人都脱形了。找医生看。打针,吃药,全没用。什么也不能进口,却想吃菜豆花。父亲说:“拉肚子呢,咋吃得?”母亲却心疼了:“看孩子怪可怜,煮一顿吧。”终于破例煮了一顿菜豆花。我一口气吃了三大碗,小小的肚子撑得滚圆。第二天,病竟不治而愈!

跑去告诉医生,医生不信。我记得那是个老人。他抚着自己的秃顶,连连摇头:“怪事,怪事。”

就这样,菜豆花伴随了我的整个童年。后来,日子好过起来,不经意中,菜豆花慢慢地从饭桌上消失。要推磨,要煮,要用胆巴点,还要加蔬菜红烧,谁也懒得去费这一番工夫了。再后来,我们搬离了小镇,住进了城里。菜豆花连同那个磨豆子的笨拙的石磨,永远只是记忆了。只是偶尔举箸,还会想起那首童谣,若有所失。

这年春节,搭车从某县城过,看到路边一副大招牌,右下角一行小字:“菜豆花。”那么小的字,又在毫不起眼的位置,我却一眼就看到了。赶紧下车,要了一碗。菜里加了火腿,腊肉,香菇,黄花,油汪汪地诱人。夹了一口,味道竟大不如前。几箸下来,终于败了兴,怅然而去。

已非斯时斯地,没有了当初吃菜豆花的心境,就算是原来的味道,也不再是原来的菜豆花了吧?又怎能品尝出其中的美味呢?

正文第四章锅锅宴

我现在对于小时候冬天的记忆,仿佛就只有“锅锅宴”了。

那时,冬天常常下雪的,家里总生了一个用破瓷盆糊的小火炉。

炭,是炉渣堆里捡来的。傍晚,一家人围了火炉,通红的炉火映了各人的脸,都暖暖的。炉火上炖一只乌黑的缺耳朵的小铝锅,翻滚的水,一小撮盐,几滴油,少许干辣子——这就是锅锅宴了。

说是“宴”,实际寒碜得很。那时并没有什么吃的,就萝卜还贱,零卖两分钱一斤,整挑买只算一分五。我们家总是成挑买的。大部分切了,挂在屋檐下,制成风萝卜干,使得一年四季都有菜吃。小部分堆在屋角,供冬天的食用了。傍黑,洗净,一片一片切了,莹白地在烧箕里盛着,上面滚着些火的红光,在人的心里映出些暖暖的渴望。

待到身子烤暖和了,水也便烧开了。把那一块块白玉投进去,不一会儿香气就钻了出来,满屋子的空气也都有了生气,活起来。若是爸爸先前还讲着故事,这会儿也停了下来。大家都静静地聆听铝锅里“啪啪啪”的歌子,心里有种痒酥酥的快活。

有时,能有一小撮葱花,最好的时候,汤里甚至能有几根肉摊上卖剩的骨头,洒上些姜末,那香味就愈飘得悠远。仿佛整个冬天都在这股暖融融的香味里愉悦的呼吸。

煮熟了,揭开盖子,一股白气冲上来,对面的人影便如在水面一般晃荡,仿佛醉汉立不住脚。白气散开,是一片一片的白玉,在清幽幽的汤里半沉半浮着。大家看着,就都举箸。

这时,我记得,有一次爸爸还吟了几句:

“清水浮白荷,

玉泉涌珍珠。

而今夹一块,

三月不食肉。”

边吟,还边摇筷子晃脑袋。

其时,正是“文革”后期,爸爸“走资派”的帽子还戴着(他戏称节约了买帽子的钱),上班之余,居委会安排他扫大街。妈妈从火柴厂要了些材料回家,让我们几姐弟糊火柴盒,以补贴家用。糊一百个火柴盒,才两角钱。爸爸小诗的最后一句,倒是实情。

可是,每晚围着炉火,这一切就都抛在了脑后。

我人小,够不着,面前放一只碗,都给我夹。爸爸每夹一块,就说:“来,吃块鸡腿。”“给你个燕窝。”一会儿就堆了一大碗,往往倒比父母哥姐吃得多些。有一次,邻居杨二娘疑惑地问三姐:“昨晚你们煮什么吃呢?又是鸡又是鱼的。”我在一旁不禁大笑。

但这并不是吃着玩儿,而是代替晚餐的。

我就吃着萝卜长大了。邻居都说我们家的孩子长得水灵,想来就是吃萝卜的缘故罢?

整个冬天,我们家的炉火都是暖暖的。

正文第五章看电影

七十年代初,文化正被革着命。那时,乡下是难得看场电影的。

偶尔放一场,四乡八井的人都来看。

看电影的场景很热闹。男女老幼,密密麻麻挤满坝子。电筒是奢侈品,火把便成了主要的照明用具。砍一截青竹,塞块破布,桐油是自家榨的。天黑时,四面八方都有灯火往这里来。乡下没有专门的放映场,常常是借了队上晒谷子的坝子。坝子很大,能容纳八、九百人,这是那时集体经济的特点。近点的,带张竹凳;远点的,席地而坐。

片子不会有什么新鲜的内容。“中国的新闻简报,越南的飞机大炮,朝鲜的哭哭笑笑,阿尔巴尼亚的看了莫名其妙。”赶了十几里地,往往还是八百年前看过的老片子。一群人却张大了嘴,瞪着眼,看得有滋有味。看到兴起时,便把巴掌拍得“啪啪”响。

然而,对于青年男女,看电影的乐趣却不在看电影,而在电影之外。在乡下,难得有集会,青年男女交往颇不便。除了赶场,便是看电影了。赶场在白日,且人多眼杂,不敢动手动脚。看电影却在夜晚,且是露天,四周就是野地,没有限制。大队一通知看电影,青年男女便早早收了工,回家冲个澡,穿戴整齐,兴冲冲地出门邀朋唤友。

到了放映场,这边那边打招呼递烟,往人群里瞄自己期待的身影,说话大声武气,乱得一塌糊涂。电影开映好一会儿才静得下来,已是一对一对地坐了。这时且不忙离开,先说说情话,于暗处掐掐对方的丰臀。因为还有晚到者往这儿赶,不敢去野地里亲热,怕人撞见。

电影映了一半,人群开始悄悄浮动。有人佯称:“二娃子,走,屙尿。”便有青年男女溜下坝子,借着夜幕的掩护,相偎着亲热起来。这时,往往有细崽恶作剧,偷偷捡了土块,投向那一对黑影,然后跑开,捂嘴窃笑。那一对便悠然分开,慌忙回顾,却不敢声张,赶忙换个地方。

这种约会不能成为秘密。父母知晓,每次放电影,少不了一阵争吵。“去嘛!回来不打断你的狗腿!”子女却硬起,宁愿一顿打,也要偷跑了去。

后来,队上就组织了“精神文明清查小组”,专门在放电影时值勤了。抓到过几队,罚款,且在下一次放电影时,在喇叭里通报出来,以示警告。看电影的人便奇怪地少起来。

幸喜不久,“文革”即告结束,又包产到户,办起了乡镇企业。

有了钱,青年们一致要求修个电影院。电影院修起,青年男女就公然在电影院出双入对了。

正文第六章春妮子

故乡小镇松溉,镶在川江边的一个山垭口里。石板街行至江边陡然一跌,石阶一级一级地矮下去,是一个小小的码头。码头上整日里栓着几只破旧的木船,只一艘短途载客的机帆船来来往往。

我们家就在码头上,是座小木楼。一半骑在坎上,一半却探出来,由几根木柱撑着。夏天,江水常常涨到木楼下。我每天就靠在木楼窗前往江上望。水鸟,白帆,纤夫,上下客船的鼎沸人声。这天,就看到码头上多了一条与众不同的木船——它是带乌蓬的!乌蓬船旁还依着一只小小的渔船,怕连一个人也载不动呢。

我就注意起这条乌蓬船来。

早上,小渔船由一个中年汉子撑了,往下游河湾里荡去,撒下钓钩。乌蓬船尾一个小灶便升起了袅袅的炊烟。一个瘦小的女孩拖着大辫子,猫着腰在那里弄早饭。淘米水在船舷边“哗哗哗”地激起小水花。她一会儿弯进蓬里,一会儿又出来,大辫子在脑后悠悠地起伏。有时,湿柴冒出的浓烟熏得她大声咳嗽。等中年汉子撒完钩回来,靠好渔船,早饭也做好了。中年汉子就端了一个大海碗蹲在船头呼呼地吃。女孩却进到了舱里。吃过饭,中年汉子照例又上街卖前一天收获的鱼儿。并不多,只几斤吧,但可以换回一天的伙食了。汉子回来时,照例还拎一包中药。船上什么人病了?我没见着。中午,黄昏,这父女俩就上渔船,到河湾收钩。回来,船尾又升起了炊烟。

这天,舅舅从乡下来了。奶奶说,买条鱼吧。我抢着说:“我去!码头上有条小渔船呢,那里有鲜鱼卖的。”

我揣了钱,跳下台阶,向乌蓬船跑去。到了。那女孩在船尾熬着药,我踌躇地站住了,在河滩上探望。蓬子里半躺着一个中年妇女,腆着肚子,额上包着一张很大的蓝格帕子。这是她母亲吧?怀着孩子,可是又病了。

那女孩终于注意了我,放下手中的蒲扇,说:“小孩,干什么呢?”小孩!你大我多少呢!我心里说,可是还是告诉她:“买条鱼。”谁知她挥挥手,说:“没有了!”我颓丧地转身要走,蓬子里的母亲却说:“春妮子,后舱那条卖给他吧。”原来她叫春妮子!燕情燕窝

我站住了,听到春妮子说:“妈,这条是留给你补身子的呢。”母女俩在那里嘀嘀咕咕一阵,春妮子从船尾走过来,气冲冲地说:

“卖给你!”

她瞪着我,脸涨得通红,穿一件蓝布碎花小褂。额前一绺刘海。

耳垂下的颈项上点着一颗小小的黑痣。我无端地觉得这颗黑痣分外地美丽。

中午,奶奶做了一碗豆瓣鱼,香喷喷地端上桌。可是我连碰都不碰。奶奶觉得奇怪,要摸我的额头:“病了?”我躲开了。想起春妮子涨红的脸,想起船舱里那位母亲,她中午没有鱼吃了。奶奶真是的,为什么要买鱼吃呢!

我又来到窗前。

乌蓬船又升起了袅袅的炊烟。那一家子还是那么平静地生活着,并没有因为一条鱼的被卖掉而有所改变。

有时,父亲上街了,春妮子就在船尾洗着衣裳。一边洗,一边在“哗哗”的水声中锐声唱起歌来。那歌声象小船一样起伏着,宛若水面闪闪的银光,荡满码头。有时,她拎着一个长颈玻璃瓶到街上来买酱油,塑料凉鞋(在船上她总是光着脚的)在石板街上踏出清脆的乐音。我就站在街沿上看她。有一次,我见她在吴二伯的杂货摊前站了很久,拿起一根鲜亮的红绸绳,翻来覆去地看着,却终于轻轻地放下了。这红绸绳扎在她的大辫子上,一定很漂亮的。可惜,后来却被前街的杜二姐买走了。

我想,我有钱了,一定给春妮子买根比这好看十倍的红绸绳。

我这样憧憬着。

可是,有一天,乌蓬船不见了。原来泊船的地方飘着几片烂黄的菜叶。

他们到哪里去了呢?

后来听说他们是叫“革委会”的人赶走了。说是不能卖鱼呢。燕窝疏盏

怪不得前几天见几个“红袖笼”上了他们的船。

……这已是十多年前的事了。后来我再也没见着他们。只是在忙忙碌碌的空隙,还会想起那条乌蓬船,想起那个叫春妮子的女孩。

故乡我倒是回过一次,修了很多楼房,码头也大变样了,新添了两艘大客轮。那么,春妮子怕是早已不以打渔为生,而住上了楼房了吧。

说当她也还是小孩子的时候。街坊有位吴三伯在外地贩卖私盐,给人家诬着盗贼,抓进了监狱,被判斩首。狱卒知道他是冤枉的,同情他,于是给了他一个逃生的办法。说侩子手是他的哥们,斩首那天,他请侩子手下刀之前先在吴三伯的脸上拍一下,然后举刀,吴三伯就乘侩子手举刀而未落的时机,拔腿就跑。自己和其他狱卒只假装追一下,让他逃脱。吴三伯眼看伸冤无望,这也是没办法的办法,只好答应照办。谁知,到了行刑那天,这一招竟然奏效,吴三伯居然逃脱了!

吴三伯既然是死囚,当然不敢回家,于是逃到很远的外地,依然做他的贩盐生意,还在外地又娶了老婆,生了孩子。

朝花夕拾燕窝(《朝花夕拾》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幸喜几年后革命党推翻了满清王朝。于是吴三伯就想回小镇来看他原来的妻子吴三婶。

吴三伯回到家,原以为吴三婶会万分欢喜。谁知,吴三婶看到他,却惊恐无比,道:“你,不是被斩首了吗?”

吴三伯于是把他如何逃脱,并在外地躲了几年的事情讲给了吴三婶听。吴三婶无论如何不相信,还说她早已把吴三伯的尸首埋葬在了后山。这下可把吴三伯搞糊涂了,他坚信一定是吴三婶弄错了,因为自己这几年的生活是真实而实在的啊!

吴三婶进内拿出一件血衣,告诉吴三伯:“埋葬你以后,我特意留下你斩首那天穿的衣服做为纪念。”

吴三伯一看血衣,立即想起,原来,那天侩子手的钢刀在自己的脸上一拍,自己一激灵,想跑,腿却早已跪酸麻了,未及起身,早已身手异处——自己是早已死了!

心念一动,吴三伯立即化为一摊浓血。

奶奶说,一个人死了,还以为自己活着,就会变成魇,在人群中象普通人那样过活。只有知道真相的人,拿着确凿的证据,告诉他,他早已死了,他才会真正地死去!(至于侩子手用钢刀拍吴三伯脸这一节,奶奶解释说,侩子手杀人之前都要用钢刀突然拍一下犯人的脸,犯人不备,一激灵,就会不觉伸长脖子——正好伸出来让侩子手砍!)

听了奶奶这个关于魇的故事,我竟然觉出前所未有的恐怖,对于白天也害怕起来。开始注意观察我身边的人是否有异相——有时觉得某人的一手一足都象魇呢!

当然,我最害怕的是某天突然有一个人走过来,拿出某个我目前尚未知的证据,对我说:

“喂,你早已死了!”

乖乖的东!

正文第十章山地颠轿

八里一音,十里一俗。

真是这样的。外婆家离松溉不过二、三十里地吧,那里的习俗却是别样的。

外婆家背靠黄瓜山,地处山地。山地人家迎亲,还依旧俗:抬花轿。抬轿必颠轿,因是山地,便别有情趣。

新娘子早在头一天就已经断食。一是无法方便——中途不能下轿,二是免得颠轿时呕吐。一大早,梳洗整齐,罩了红盖头,静待迎亲队伍。

花轿来了。由一个漂亮机灵的白胖童子作押轿郎——童子坐过的花轿,新娘再坐,婚后必得贵子。花轿,一例的轻巧、结实。轻巧,利于爬山;结实,不怕颠。红杠红罩子,轿顶热热闹闹地扎了龙凤呈祥。轿夫全是健壮漂亮的人物,束着红布腰带,斜批红垫肩,一脸抑制不住的快活。

起轿,上山。山路九道十八拐,曲曲幽幽。轿夫们不慌不忙,迈着四平八稳的步子,沿山道一路悠悠摇来。腿上悠哉游哉,嘴上可不闲着,七嘴八舌,逗新娘说话。

“新娘子,坐稳喽,丢了进不得洞房哟。”

“新娘子,把手伸出来给我抠下痒啥。”

有狡黠一点的,从地上捡起一块干牛屎,塞进轿缝,却又惊叫:

“啊呀,不得了,新娘子屙牛屎!”

一路玩笑。却也不寂寞。

新娘子出门前照例受过母亲的教导,不能开口说话,不然,一过门,两口子有吵不完的架。

轿夫门见这招不灵,也不懈气。有口音亮点的,就唱起了小曲:

小郎今年刚满十,

娶进一个大阿姊。

(哎哟!)

阿姊长得乖又乖,

可惜小郎不晓爱。

(哎哟!)

阿姊要他摸奶子,

他说他不吃奶水。

(哎哟!)椰汁燕窝

阿姊要他解裤带,

他说屋里没尿罐。

(哎哟!)

……

轿夫们大声吼着“哎哟”,合着节奏,轿子上下起伏。新娘子听得又羞又有趣,想看看唱歌的人,却不敢掀开轿帘,只轻轻揭起盖头,从轿缝里偷眼看那一个个青乎乎的光头。

突然,轿子猛一颠,新娘子差点跌出轿去——原来下山了。轿夫们一手扶轿杠,一手叉腰,喊着号子,快步跑起来。那号子也喊得有名堂:

“杭育!杭育!

(前面喊)天上明晃晃。

(后面应)地下水凼凼。

杭育!杭育!

(前面喊)天上有老鸹。

(后面应)地上有道拐。

杭育!杭育!”

原来,后面看不清道,得前面不断提醒。

山路窄,且曲,不平,七扭八拐。偏偏轿夫故意抬高脚步,纵情疾跑。轿子便像浪里的小船,七上八下,摇摇摆摆。新娘子歪过来歪过去,五脏六腑都翻江倒海起来,又不敢开口,只死命地抓住轿杠。

正跑间,前头轿夫锐声喊:“天上亮光光。”后头急应:“地上树桩桩!”喊罢,轿杠一下子顶在树上,轿夫猛收住脚,轿子便突地顿住。轿子里一声尖叫,人不曾跌出来,倒滚出一只千层底绣花布鞋。周氏燕窝

轿夫们便哄然爆出一阵大笑,拾起新鞋,揣进怀里。

一路跑跑停停,停停跑跑,轿夫们越颠越高兴。脚步忽快忽慢,忽左忽右。轿杠也一会儿换到左肩,一会儿换到右肩。远远地看,花轿便像一只翻飞的花蝴蝶,一路翩翩。

新娘子一上午的精心打扮全部报废。待到拢得婆家,已是乌云散乱,胭脂不匀。掉了一只鞋,当然下不得轿。没奈何,新郎掏出红封,向轿夫们“买”下新鞋,由伴娘给新娘穿上,才扶出花轿。还未过门,已吃了一回做媳妇的苦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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